元力股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20:16: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42,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
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5,852,86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 1,642,500 股后的 364,210,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64,210,360
股*1 元/10 股=36,421,036 元。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
=36,421,036 元/365,852,860 股=0.0995510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5510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6,175,28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
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因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57,500 股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相应由 4,100,000 股减少至 1,642,500 股。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以现
有总股本 365,852,86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42,500
股后的 364,210,360 股为基数,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1 元人民币
                                         (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64,210,360 股*1 元/10 股=36,421,036
元。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42,500股后的股本364,210,36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账户。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42,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364,210,360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36,421,036元/365,852,860股
=0.0995510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551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咨询联系人:罗 聪
   咨询电话:0599-8558803    传真电话:0599-855880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力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