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4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
财 务 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 币
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40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回购价格上
限 10.40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9,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最高成交价格为
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