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2 国信 05 债券代码:148029.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6 债券代码:148087.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2 债券代码:148179.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3 债券代码:148227.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4 债券代码:148282.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6 债券代码:148313.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7 债券代码:148425.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8 债券代码:148426.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9 债券代码:148513.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0 债券代码:148531.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1 债券代码:148532.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2 债券代码:148549.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3 债券代码:148550.SZ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发行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信证券”
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 2023 年末,平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发行人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核准批文和核准规模 存续规模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债券期限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证监许可【2022】1207
号/核准规模 400 亿元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
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
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
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
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23 国证 07”、“23 国证 08”、“23 国证 09”、
“23 国证 10”、“23 国证 11”、“23 国证 12”、“23 国证 13”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
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注册用途
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所列用
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2 国信 05”、“22 国信 06”均正常完成兑付兑息事项,其余
债券均无兑付兑息事项,平安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
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和经营状况简介
(一)主要经营业务
国信证券向个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自营相关金融
产品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业务如下:
(1)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
投资顾问、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
回、行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2)投资银行业务,向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保荐、
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挂牌推荐等业务;
(3)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
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及另类投资业务等;
(4)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
括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
发行人还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弘盛、国信期货、国信资本、国信香港分别开
展私募投资基金、期货、另类投资和境外金融服务等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发行人各项业务取得了突出的市场地位。
最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3 年度 占比 2022 年度 占比
营业收入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746,811.14 43.13 830,034.89 52.28
投资银行 141,938.34 8.20 188,185.57 11.85
投资与交易 533,118.37 30.79 274,673.40 17.30
资产管理 53,073.82 3.06 36,543.68 2.30
其他 256,745.18 14.82 258,139.28 16.27
合计 1,731,686.85 100.00 1,587,576.83 100.00
营业成本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447,543.46 42.74 441,267.68 45.12
投资银行 117,745.10 11.25 123,165.98 12.59
投资与交易 70,158.27 6.70 77,442.32 7.92
资产管理 26,778.29 2.56 18,053.33 1.85
其他 384,785.54 36.75 318,138.97 32.53
合计 1,047,010.67 100.00 978,068.29 100.00
营业利润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299,267.68 43.71 388,767.21 63.78
投资银行 24,193.23 3.53 65,019.59 10.67
投资与交易 462,960.11 67.62 197,231.08 32.36
资产管理 26,295.52 3.84 18,490.35 3.03
其他 -128,040.36 -18.70 -59,999.69 -9.84
合计 684,676.19 100.00 609,508.54 100.00
营业利润率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40.07 - 46.84 -
投资银行 17.04 - 34.55 -
投资与交易 86.84 - 71.81 -
资产管理 49.55 - 50.60 -
其他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39.54 - 38.39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重大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超过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重大投资。
(四)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是否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的总资产为 4,629.6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7.40%;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 173.1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64.2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57%。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幅度
总资产(亿元) 4,629.60 3,943.31 17.40%
总负债(亿元) 3,525.01 2,874.46 22.63%
所有者权益(亿元) 1,104.6 1,068.85 3.34%
营业总收入(亿元) 173.17 158.76 9.08%
利润总额(亿元) 68.55 62.22 10.17%
净利润(亿元) 64.27 60.85 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64.27 60.88 5.5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478.56 -73.42 -551.81%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6 -0.13 -1,023.0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450.63 18.46 2,341.12%
和 5.62%。
业务投资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
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
增加,主要系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幅度
流动比率 1.74 1.82 -4.40%
资产负债率(%) 72.85 68.09 增加 4.76 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 1.74 1.82 -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4.01 59.48 7.6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5.16% 6.06% 减少 0.90 个百分点
利息保障倍数 2.22 2.24 -0.8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34 2.36 -0.85%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平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发行人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规模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
“23 国证 04”、“23 国证 06”、“23 国证 07”、“23 国证 08”、“23 国证
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募集资金账户运作规范。
三、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经平安证券核查,“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23 国证 07”、“23 国证 08”、
“23 国证 09”、“23 国证 10”、“23 国证 11”、“23 国证 12”、“23 国证
用途一致。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均正常完成兑付兑
息事项,其余债券均无兑付兑息事项。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均正常完成兑付兑
息事项,其余债券均无兑付兑息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幅度
流动比率 1.74 1.82 -4.40%
资产负债率(%) 72.85 68.09 增加 4.76 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 1.74 1.82 -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4.01 59.48 7.6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5.16% 6.06% 减少 0.90 个百分点
利息保障倍数 2.22 2.24 -0.8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34 2.36 -0.85%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82 和 1.74,速动
比率分别为 1.82 和 1.74,短期偿债能力稳定。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09%和 72.85%,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水平较稳定,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最近两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 2.36 和 2.3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为稳定,利息偿付能力较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
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23 国证 07”、“23 国证 08”、“23 国证 09”、
“23 国证 10”、“23 国证 11”、“23 国证 12”、“23 国证 13”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人会议。
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临时公告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触发披露临时公告的相关事项。
二、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触发披露临时公告的相关事项,受托管理人未披露相关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十章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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