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17: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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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3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35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公司其他直接持股或共同控制下合计持股
心(有限合伙)、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苏州英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成贤一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苏州雅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雅
枫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原名:“苏州成贤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人/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
算的发行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19 号 A 座 3 层
  咨询联系人:彭微
  咨询电话:010-50950628
  传真电话:010-5095062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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