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
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3、14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2024 年 6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
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异
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00—6 月 25 日(星
期二)下午 2:30。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22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若莎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邮 箱:gjnygf@126.com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22
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96
(二)投票简称:广聚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深
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召开的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3、14 为等额选举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