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新
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在 2024 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合同》【合同编号:XWY-2024-2】,公司为新威远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
斯分行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权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年止。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认为:新威远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新威远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35,638.34 万元(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5.3%;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
额为 8,813.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1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