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保总额度不超过 179,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 168,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1,5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天奇股份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皖江农商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
陵蓝天”)与铜陵皖江农商行之间自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期间内及在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铜陵皖江农商
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铜陵蓝天与铜陵皖江农商行之间自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86503186L
成立日期:2006 年 03 月 15 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 1355 号
法定代表人:沈贤峰
注册资本:10,99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及通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安装服务,机电一体化设
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4,510,404.04 502,664,985.98
总负债 337,422,898.18 388,319,058.72
净资产 117,087,505.86 114,345,927.26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6,571,699.83 274,713,794.97
利润总额 2,701,426.00 7,464,027.52
净利润 2,701,426.00 8,531,336.57
(以上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蓝天 90.9918%股权。
经查询,铜陵蓝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
费等)。
(2)本最高额保证项下所保证的最高债权额本金 1,000 万元整及利息、罚息、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
(3)基于主合同而产生的借款、垫款、利息、费用或甲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
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乙方同意这部分债权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
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
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179,5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85.07%,实际担保余额为 117,421.4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55.6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