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7 月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
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决定提名陈万东先
生、陈招锋先生、张卫红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决定提名陈建波先生、陆方先生、
莫旭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具备独立性。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