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 嘉事堂2023年度股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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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4-2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发布的《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2)。
 案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707,12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本次权益分派无新增可流通股。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迪克、王晓天
  咨询电话:010-88433464   传真电话: 010-8844773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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