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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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79,093,049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338,720,933.20 元
=3,387,209,332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238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0.0923876元/股= 338,720,933.20÷3,666,302,381股)。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总股本。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2387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
   一、权益分派方案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5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6)。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279,093,049.00股后的3,387,209,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月15日;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
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
不发生变化,“恒逸转债”及“恒逸转2”自2024年6月19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登记
日(2024年6月25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666,302,381股。
购公司股份279,093,049.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利,故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02,3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79,093,049.00股后的股份数3,387,209,332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338,720,93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年度分配。
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02,381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79,093,049.00股后的股份数3,387,209,33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06月19日至登记日:2024年06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为11.00元/股,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
价格为10.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调整前“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50元/股,调整后“恒逸转2”转股价
格为10.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3)。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387,209,332股
*0.10元/股= 338,720,933.2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3,666,302,381股=0.0923876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
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23876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16楼
  咨询联系人:赵冠双
  咨询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电话:0571-8387199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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