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十二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
公司总股本为 1,560,587,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02,876,386.44
元(含税),如在决议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587,58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23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
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激励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
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钟彦、刘玉婷
咨询电话:0755-83200095
传真电话:0755-83275075
八、备查文件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23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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