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天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天新药业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437,780,000 股,以扣除股份
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1,368,268 股后的股本数 436,411,732 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218,205,866.00 元(含税)。
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一)回购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
不高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368,268 股,已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2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22.61 元/股,最低价格为 19.1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417,490.56 元(不含交易费用)。在实施 2023 年年
度利润分配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票数量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之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三)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并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盘价 26.45 元/股为例,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
动比例为 0。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6.45-0.50)÷(1+0)=25.95 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36,411,732*0.50)÷437,780,000≈0.4984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26.45-0.4984)÷(1+0)=25.9516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5.95-
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新药业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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