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质询请求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风险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
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 号)(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 6 个月
内清收 53,386.92 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
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尚未收到控股股
东偿付款项,控股股东对资金占用偿付事项尚无明确具体安排。提醒投资者关注
公司退市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股东质询请
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268 号),就公司资金占用解决事宜发出进一步质
询。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中涉及问题进行回复。
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截至回函日的资金占用情况,请逐笔说明占用的发生经过、占用对
象及相应的占用金额、占用的具体时间等,并请提供确认资金占用的证明文件。
【公司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占用对象 占用金额(万元) 占用时间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偿还情况 求偿情况
德清鑫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邓伟借款合同纠纷案司法扣划
根据浙江高院(2021)浙执复
-14.62 2021.10.8 临 2021-095
小计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57.48 2021.10.8 临 2021-095 尚未收到偿付 2024 年 4 月 30 日书面求偿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伟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司法扣划
-332.19 2023.12.22 临 2023-097 退款
小计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922.06 尚未收到偿付 2023 年 11 月 1 日再次书面求偿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伟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司法扣划
-22.37 2023.12.22 临 2023-097
小计 19,119.88 尚未收到偿付
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伟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和解支付
总计 53,386.92
问题 2:截至回函日的资金占用偿还情况,请逐笔说明偿还的主体、具体时
间、金额或方式等。
【公司回复】
截至回函日,尚未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就上述资金占用的偿付款项。控股
股东对资金占用偿付事项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问题 3:你公司是否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向亿阳集团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员
追偿,如是,请补充说明追偿时间、金额和方式(如诉讼、调解、和解等),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否,请说明理由。
【公司回复】
针对上述每一笔资金在占用产生后,公司均已向亿阳集团书面求偿。详情请
参考本回复公告问题 1。
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
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 号)后,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书面致函亿阳集团,要求其就所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尽快制定稳妥可靠的解决方案及实施路径,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公司所涉资金占
用问题。公司已于 5 月 27 日收到亿阳集团回函,称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高度重视,正在与相关机构沟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有进展,公司会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问题 4: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发生过程中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况,是否已对其追偿。
【公司回复】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均为公司 2017 年以前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引致的涉
诉事项强制执行所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因相关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资金占用事
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支持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密切沟通,敦促
控股股东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事项,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公司已收到独立董事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提请公司管理层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解决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相关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
请求:依据《公司法》第 149 条、151 条和《证券法》第 94 条的规定,投
资者服务中心作为你公司股东,请求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控股股东亿是集
团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如你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起诉,投资者服务中心将视情况
决定是否代位提起诉讼。
【公司回复】
视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事项的方案和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不排除采取司
法手段清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