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38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有关实施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金股利177,245,616.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下一年度。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2,456,167股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公司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马女士 薛女士
咨询电话:0359-6031939   0359-6031211
传真电话:0359-603692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方铜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