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部分议案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星先生、赵立
淳女士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炜先生出具的《情况报告》,王星先生和赵立淳女士
退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炜先生退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取消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审议议案
保持不变。
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外,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取消部分议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
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0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1)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东座 9 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9:00—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
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
座9楼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邮 编:518104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xiezhisheng@coship.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
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位置填上选举票数,委托人没
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选举票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案》
选举林晓梅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吴祥坤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