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2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56,565,07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378,464,252.36 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6,565,0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12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6.8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6.12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6.80 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日后第一个外汇交易日,即 2024 年 5 月 9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088)折合港币兑付,未
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25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4 年 6 月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办
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
款。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
咨询电话:0755-25875222
邮箱:gyyz0028@sinopharm.com
八、备查文件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