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毕得医药
股票代码:68807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329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毕得医药、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华永创 指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从而
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329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波、男、中国国籍
成立日期 2016 年 0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X0N1C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经营范围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04 月 29 日至 2036 年 04 月 28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 99 号 13 幢 1040D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曦赟、男、中国国籍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0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E2HD03T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经营范围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9 年 12 月 0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名称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 99 号 12 幢 1102C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汤士俊、男、中国国籍
成立日期 2020 年 06 月 0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E3JBF41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经营范围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0 年 06 月 0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 浙江省三门
吴波 中国 男 否
合伙人 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决议解散注销,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其全体合伙人按照各
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鼎华永
创不再持有任何毕得医药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因上述原因,鼎华永创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上市公司
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75,08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11,59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599,970 12.76% 12.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原持有的公司股份
波分配持有公司 785,803 股股份,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吴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10,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2%,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110,685 11.12% 11.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鼎华永创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注销,并将其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按照全体合
伙人各自实际出资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在鼎华永创的 对应毕得医药 占毕得医药总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的相关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波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毕得医药董秘办,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海 毕 得 医药 科 技股 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毕得医药 股票代码 688073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宁 波 鼎 华 永创 创 业投 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
号 3292 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 变 , 但 持股 人 发生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法人资格丧失所
涉非交易过户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 2,275,088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 2.50%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11,599,970 股
合计持股比例: 12.76%
股票种类: 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50%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公司办理后
式
方式:非交易性过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