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菲光”)完成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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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4 年 5 月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45.43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02 人。
(四)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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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的限制 占公告日公
占授予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司总股本的
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比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1 人) 921.00 25.26% 0.28%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90 人)
合计 3,645.43 100.00% 1.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
不超过 72 个月。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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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000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是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若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可以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之后,对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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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C(含 C)以上”与“D”两档。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
达到“C(含 C)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按照本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外籍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为规范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外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管理,确保激励股票期权
登记至相关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根据外籍激励对象的护照等身份证明信息,将
部分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姓名规范表述如下:
姓名(调整前) 姓名(调整后)
金敬汉 KIM GYEONG HAN
EVELYN AI-WEN SUN SUN EVELYN AI-WEN
管元 KAN HAJIME
SUKJOON LEE LEE SUKJOON
CHOONGCHIPTEIK CHOONG CHIP TEIK
李东勋 LEE DONG HOON
京谷昇一 KYOYA SHOICHI
飯嶋健司 IIJIMA KENJI
ShanQi YAMAZAKI MASAKI
BEHCHINPENG BEH CHIN PENG
郑重熙 JEONG JOONGHEE
金柄局 KIM BYEONGKOOK
謝良瓛 谢良瓛
SiGang TERAOKA HIROYUKI
中西裕善 NAKANISHI HIROYOSHI
崔庆顺 CHOI KYEUNGSUN
二瓶要 NIHEI KANAME
林昇辉 林升辉
JIN SUNG JANG JANG JIN SUNG
小竹利明 KODAKE TOSHIAKI
竹田光彦 TAKEDA MITSUH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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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调整前) 姓名(调整后)
BanKou SAKAGUCHI TAKAYUKI
近藤由和 KONDO YOSHIKAZU
TAE HOON KIM KIM TAE HOON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文中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名单中,14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 15.00 万股,38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
票期权 39.50 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股票期
权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212 人调整为 1,17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由 4,000.00 万股调整为 3,985.00 万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100.00 万份调
整为 9,060.50 万份。
(三)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授予登记过程中,鉴于本激励计划确
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23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合计放弃限制性股票 339.57 万股。本激励计划实际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225 名调整为 202 名,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85.00 万
股调整为 3,645.43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2397 号),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情况的出
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止,欧菲光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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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 36,454,300.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36,454,300.00 元,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25,767,335.00 元。所有出资额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投
入”。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权激励定向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发(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95,746 0.64 % 36,454,300 57,450,046 1.7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36,454,300 36,454,300 1.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9,739,016 99.36 % 0 3,249,739,016 98.26 %
三、总股本 3,270,734,762 100% 36,454,300 3,307,189,062 100%
注: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司股本均以公司截至2024年6月6日的股本情况为基础测算,具体以实际登记时的股本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3,307,189,062 股摊薄计算,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270,734,762 股增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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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作为激励对象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丽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蔡雪朋女士,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亮先生,副总经理姚飞先生、申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
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
买入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详情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
相关股份变动信息。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
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上述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仅存在买入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卖出股票的情
况,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不构成短线交易。
十、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239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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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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