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1,111,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1.11 万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
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派方案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1,111,1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德邦路 16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姜红
咨询电话:025-52102633
传真电话:025-5210261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