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4-04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614,014,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280,299.60元(含税)。
告已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分配方案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
  咨询联系人:朱虹
  咨询电话:0551-62239916
  传真电话:0551-6223995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丰乐种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