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4,469,581,70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
,分配现金股利
金转增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
致,且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0 股后的 4,469,581,7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4 日至登记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咨询联系人:贾咏斐、刘弘毅
咨询电话:029-87406171
传真电话:029-8740625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