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总股本为128,8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96,3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
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126,303,700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891,110元(含税),不
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7,891,110/128,800,000*10=2.941856元人民币(含税,保
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上已回购股份2,496,300股后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年度分配。
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利润
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126,303,700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
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
咨询联系人:裴爽
咨询电话:0757-85130222
传真电话:0757-8513072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