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23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482,002,974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3 元 ( 含 税 ) , 送 红 股 0 股 ( 含 税 ) , 预 计 共 分 配 股 利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2,00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
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
咨询机构: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
咨询联系人:尹启娟
咨询电话:0972-8322971
传真电话:0972-8322970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