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888 号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司太立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司太立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
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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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司太立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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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和保荐费用 486.28 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458.76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
款为 27.53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93,011.7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
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59.9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4〕19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注]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年产 1,550 吨非离
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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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注]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原料药项目
年产 7,710 吨碘相
关化合物及 56,266.08 49,266.08 7,000.00 2209-360982-07-02-636815
CMO/CDMO 产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5,000.00 28,000.00
合 计 264,689.59 92,779.24 202,804.01 61,885.58
[注]根据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
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48,000.00 万元,其中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
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05,000.00 万元、年产 7,710 吨碘相关化合物及 CMO/CDMO 产品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8,000.00 万元,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2,779.24 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67,779.24
万元、年产 7,710 吨碘相关化合物及 CMO/CDMO 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0.00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5,00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3,847.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年产 1,550 吨
非离子型 CT 造
影剂系列原料
药项目
合 计 180,423.51 13,847.76 13,847.76 7.68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69.81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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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458.76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1 42.45
律师费用 117.92 117.92
信息披露费用 33.96 9.43
印花税 23.19
合 计 718.75 169.8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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