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ST巴安 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第
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
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公司
股票存在可能因上述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
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
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
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情形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均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事项。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