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8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公告编号:2024-083)。
券日报》披露的《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度
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30138 号),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846,712 股,回购价格为 9.690 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
《证券时报》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 45 日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 栋 1407、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邮政编码:515000(汕头)、100193(北京)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