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瑞基因
股票代码: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扬、侯颖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102200
股份变动性质:被强制执行和司法拍卖导致触及信息披露义务
签署日期:2024年 6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贝瑞基因 指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扬、侯颖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违约股
票被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处理及被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本次被
强制执行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于 2017 年 8 月质押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本次被强制执行和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二、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
因质押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的公司 5,284,925 股股票将由成渝金融法院
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00 时起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
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
股份之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变化情况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取 得 公 司 股 份 ,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份 49,26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9%,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50,443,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4.27%,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公司股份 35,522,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0.05%,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公司股份 14,920,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仍为高扬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人
大宗交易
小计 -8,300,000 -2.35%
协议转让
小计 -9,300,000 -2.63%
被强制执行、 高扬、
司法拍卖 侯颖
小计 -7,372,625 -2.09% -
合计 -24,972,625 -7.06%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为 15.44%。
其中,高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522,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5%,其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5,522,87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5%。
侯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205,6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2%,其持有公司
股份累计被质押 19,07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4.38%,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3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 7,217,284 股,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5.7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
计被司法冻结 12,988,377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4.28%,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67%。其所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合计 20,205,661 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2%
三、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且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
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高扬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侯颖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
附表一:
基本情况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 上市公司所在地 (龙泉驿区)成都汽车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道 333 号
股票简称 贝瑞基因 股票代码 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高扬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被强制执行)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权益变动方式
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49,260,572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3.89%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35,522,872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持股比例:1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
是否拟于未来
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将
增持 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否?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附表二
基本情况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 上市公司所在地 (龙泉驿区)成都汽车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道 333 号
股票简称 贝瑞基因 股票代码 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侯颖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权益变动方式
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6,155,661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38%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4,920,736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持股比例:4.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
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将
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增持 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