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4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向全体监事发送会
议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等 相关 规定使 用募 集资金 置换 已支付 的发 行费用 的自 筹资金
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4]110Z0220 号);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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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及上网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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