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
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
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400.00 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成就,等待期已届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包
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
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180.00 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陈维速、朱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