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为分配基数,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额发生变化,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转股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智能转债”自 2024 年
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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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353,474,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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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自控在本
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
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对转股价格进
行调整。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将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258 号
咨询联系人:沈剑飞
咨询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电话:0510-88157078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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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