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4-2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情况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3 年底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58,246.31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
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6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3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
咨询联系人:杨新海、李坤
咨询电话:0538-6269605、6269586
传真电话:0538-826545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