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按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1)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期间为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股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股东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张洪瑜先生、邹爱英女士、张樑先生、陈
晓如女士、周乐翔先生、柳月叶女士、黄爱珍女士、潘岚岚女士、太湖宏辉医疗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辉医疗”),以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宏
辉医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吴国英先生、罗结松先生、金辉先生、奚晓清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6.23 元每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上述股
东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5.73 元每股。
本次除息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5.33 元每
股。
七、咨询安排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