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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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
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
案以及认购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为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前,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纳医
药”)直接持有公司 37,31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8%,为公司控股
股东;黄本东先生持有华纳医药 64.67%的出资额,并担任华纳医药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因此,黄本东先生可以通过华纳医药间接控制公司 39.78%的股份,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14,654,161 股计算,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将变为 108,454,16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纳医药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不
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4.4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黄本东先生通过华纳
医药、华纳至臻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增加至 51,966,16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47.9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
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
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
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华纳至臻已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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