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4-037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且
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
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250 股。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至今公示期已
满 45 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
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
下属子公司任职,或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根据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剩
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四)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
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交易日公司
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六)激励对象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
公 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
   鉴于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58,250 股;1 名激励对象因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董
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 642,0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800,250 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25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580,000      -800,250    77,779,7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114,782,040       0       5,114,782,040
    合计       5,193,362,040    -800,250   5,192,561,79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
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
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
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物产中大本次回
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物产中大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