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4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具体如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歆”)提交的《关于要求增加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浙江
海歆提交的相关临时提案均不符合相关规定,均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宜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临时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合
规、充分。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控股股东浙江海歆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生产经营稳定。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妥善处理相关股东提请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充分保
障相关股东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确保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在 2 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
复。
”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
实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