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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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
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 147 名激励对象 1,057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
行股本总额的 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1.49 元/股。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 41.49 元/股调整为 39.92
元/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47 名变
更为 145 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057 万股调整为 1,041 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同意公司向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1 万股
限制性股票。
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为994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
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
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
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和职务调整原
因对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 年 4 月 20 日,经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
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
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
日。
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
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9.92
元/股调整为38.2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
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10月24日,经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
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
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
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
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4,532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
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
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7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
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5.75元/股调整为32.75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号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前一              2023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可               2023 和 2022 年度考评不
    解除限售。                                  属于“较差”
    和 2022 年度平均水平的 110%。                   表一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21-2022 年平均值的 110%         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千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
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二
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923,726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76%。
                                    第二次解除限售      尚未符合解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类型       人数                      期可解锁数量      锁条件的限
                    总数(股)
                                      (股)        制性股票数
                                        量(股)
     高管
  赵文心     1      80,000      24,000      32,000
  李国林     1      100,000     30,000      40,000
  王金亮     1      100,000     30,000      40,000
     江鹏   1      80,000      24,000      32,000
其他管理人员    95    6,730,000   1,815,726   2,511,953
     合计   99    7,090,000   1,923,726   2,655,953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锁: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
情况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对本
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9 名参会的
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
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
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99 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923,726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锁手续。
八、律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十、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
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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