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1 万科 05”公司债券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49567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21 万科 05
公告编号:
〈万〉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
项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关万
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 万科 05”、“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
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
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
第 4、5 年存续。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完成“21
万科 05”发行,2024 年 7 月 26 日为“21 万科 05”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
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
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1 万科 05”发行人
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 万科 05”全部赎回。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