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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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
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吴靓怡女士、陈悦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履
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本次聘任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刘文会、刘有东、方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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