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332,750,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80%。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3,133,078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4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3,098,578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433%。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550,678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8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4%。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500 股,占公
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二)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4,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0%;
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6,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七)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844,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
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6,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八)审议通过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7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1%;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69,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9.916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83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