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
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
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柯文纳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委托魏德勇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4 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4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
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60 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1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存款
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联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
案》
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存
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
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希普
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同意提名瞿强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北京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上海分行大楼置换方案>的议案》
,并授权高
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师。2021 年 9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北京银行董事、董事会关联
交易委员会委员。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融资管理部处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
金处处长。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处长。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副处长。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券融资助理、业务经理、业务高级经理。
刘希普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希普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
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金融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
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金融
学会理事、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瞿强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瞿强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20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