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额由 59,386,861.20 元(含税)调整为 59,351,065.20 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1,262,704.86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
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3,24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5,285,796
股,以 197,956,204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59,386,861.20 元(含
税),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
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20,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485,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上述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203,24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5,405,116 股后的总股本
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5.22%。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