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下称“上海帝福”)、上海大广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大广瑞”)、惠
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惠展”)向供应商的应付货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5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上海大广瑞、上海惠展的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分
别向供应商签署或出具了相关的担保文件,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应付货款合计提供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帝福
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4,286.89 18,535.58
负债总额 11,482.63 15,761.16
净资产 2,804.26 2,774.43
营业收入 902.47 6,989.17
利润总额 46.21 358.71
净利润 29.83 299.10
备注:上表所列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大广瑞
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废弃碳纤维复
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514.71 368.81
负债总额 1,765.07 2,037.47
净资产 -1,250.36 -1,668.66
营业收入 651.41 57.09
利润总额 24.40 42.79
净利润 18.30 168.62
备注:上表所列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海惠展
的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从事 3D 打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2,829.57 2,797.53
负债总额 400.64 484.17
净资产 2,428.93 2,313.35
营业收入 645.37 1,734.55
利润总额 134.10 401,58
净利润 115.58 476.43
备注:上表所列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书》主要内容
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日)已签署且实际交付的《采购单》中约定的应付货款
(二)《最高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际交付的《采购单》(即“主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
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一
年止。
(三)《最高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际交付的《采购单》(即“主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
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一
年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应付货款提供担保事宜,是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
于降低子公司的资金成本,促进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利益,
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相对可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状况不存
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46,300.00万元,实际已
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65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
比例为30.37%,以上担保均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连带责任保证书》及两份《最高额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