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芳先生主持会议。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的股份总数为187,854,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
数912,350,265股)的20.590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1,00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503%。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9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42,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41,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7%;
反对1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5%;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94,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9%;
反对11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73,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2%;
反对1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25,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5,25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7%;
反对2,54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5%;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8,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187,730,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
反对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82,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孟文翔、王意雅出席本次会议,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