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部分激励对
象因离职、当选监事等原因已失去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注销。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完成注
销。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完成
注销。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
注销。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完成
注销。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
注销。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三)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
注销。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四)本次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情况
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2),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13 人因离职、当选监事等原因
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85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23 人因离职、当选监事等原因
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4,73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23 人因离职、当选监事等原因
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7,731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说明:其中部分人员同时参加了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因此合并计算后实际回购注销总人数为 30 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30 人,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256,046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3 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售
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 4,904,817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
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160,863 -256,046 4,904,81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87,573,385 0 1,287,573,385
股份合计 1,292,734,248 -256,046 1,292,478,202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21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
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
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实施履行了相应的批准与授权以及通知债权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的
原因和依据、人员、数量、安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的股本
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