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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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4-03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于 2024 年 6 月
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
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
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前述调整后,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 34.75 元/份。
  (二)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
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 1.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实
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派息
  P=P0-V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
       《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4.75-0.13=34.62 元/份,
《2023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9.44-0.13=39.31 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
事会均认为,鉴于公司已经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 2022、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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