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3524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
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2.85 万股(含
A 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50 万股,B 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42.85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司股本总额的 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26%。
(3)授予价格(调整后):A 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A 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01.64 元/股,B 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
“B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1.16 元/股。
(4)授予人数:A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50 人,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
数为 406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
如下: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授予,则各批次的
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 2022 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B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B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授予,则各批次
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 2022 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包括 A 类限制性股票和 B 类限制性股票)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
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
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6)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参与 A 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5 年,参与 B
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
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1-2023 年度
率分别不低于 35%、82%及 146%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及 2025 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5 年度
长率分别不低于 207%、284%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诺。
对于 B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
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2%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6%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甲 乙 丙 丁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6)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0)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为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50 名激
励对象办理了合计 191,357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
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本激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励计划剩余
授予日期 类别
(调整后) (万股) 人数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注:上述 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302 人(包含 A 类限制性股票中的 34 人)。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本激
授予数
授予价格 授予人 励计划剩余
授予日期 类别 量(万
(调整后) 数 限制性股票
股)
数量(万股)
注:上述 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131 人(包含 A 类限制性股票中的 8 人)。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归属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和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此前 A 类限制性股票未有归属情况,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 归属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归属数量(股) 归属人数
第一个归属期
合计 / / 191,357 350
上述已归属股票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以
人民币 201.64 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 A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6.9575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321 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 181.16 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
归属 B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3.3949 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1)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A 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授予,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B 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B 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B 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因此 B 类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 B 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
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和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类限制性股票的 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
定为不适当人选; 象重复人员,以下简称“剔除重复”)中,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该项归属条件。
施;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的 3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重
(以下简称“《公
复)中,除 2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该项归
人员情形的;
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A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 类限制性股票的 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重
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复)中,除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
激励对象均符合左述任职期限要求。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类限制性股票的 3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重
复)中,除 2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
他激励对象均符合左述任职期限要求。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考
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5%、82%及 146%;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本激励计划 B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考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核年度为 2023 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79,436,312.40 元,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年度营业收入 828,687,880.94 元,2022 年
于 146%。 度营业收入为 1,216,017,969.28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50,211,802.94 元,以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 年
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2、上述限制性股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 72.85%、153.63%
及 244.20%。
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
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
属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
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A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 类限制性股票的 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重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复)中,除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1 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
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结果划分为 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例为 50%,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
考核评级 甲 乙 丙 丁
归属比例为 75%,1 名激励对象因工身故,
个人层面归 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
属比例 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 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剩余 36 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
面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的 350 名激励对象(剔除重
复)中,除 2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
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剩余 316 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
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 201.64 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
属 A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6.9575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321 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
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授予价格
类别 授予日 本次归属人数
(万股) (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1年4月26日 21.6200 29 201.64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 2022年4月12日
注: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本次A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人员为43人。
(二)本激励计划B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授予价格
类别 授予日 本次归属人数
(万股) (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1年4月26日 10.9780 237 181.16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 2022年4月12日
注: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本次B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人员为321人。
本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可归属
已归 本次可 本次可
限制性股票
属限 归属 A 归属 B
序 已获授限制 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制性 类限制 类限制
号 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
股票 性股票 性股票
票数量的比
数量 数量 数量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
理
董事、副总经
人、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Yuchen 副总经理、核心
Qiu 技术人员
小计 35.10 3.28 12.73 2.46 43.26%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小计 79.89 15.85 14.23 10.93 31.50%
总计 115.00 19.14 26.96 13.39 35.09%
注:1、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2、“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 A 类限制性股票与 B 类限制性股票合
计授予数量。3、“可归属 A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4、“可归属 B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
的 43 名激励对象与 B 类限制性股票的 32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成正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灵先生,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173,55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7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戴振华先生,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8,69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8%。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与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
归属登记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三)《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
(四)《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