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议案二: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
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
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
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
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的表决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
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一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披露的《 《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回避。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回避。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认购的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变更与
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
和继承事宜,若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遇到重大变故、特殊及
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会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审议。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回避。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