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
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4081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9.2188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03 元/
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88 元/股;授予事业合
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73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5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