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和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案一致,并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4,019,5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舒婷
咨询电话:0592-6083018 咨询传真:0592-658707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