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06,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333,35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年 5 月 28 日完成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9.00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登记事项。此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09,05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05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咨询联系人:王霞
咨询电话:0513-87770989
传真电话:0513-875055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